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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換貨政策


※本網站代購服務屬於勞務給付關係提供商品代購服務, 不適用七天鑑賞期。

行政院於104年底公告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, 自105年1月1日起施行,

其中明定「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」可排除消保法第19條的7日解除權。


1. 代購商品不適用退貨退款:

賣場所有商品為海外代為購買預訂, 代購為依照委任者要求購買指定商品之(客製化給付)行為。【即為我方收到買方下訂後, 我方才依買方之需求代為購買商品。商品本身並非我方設計、製造、生產或是經銷代理...等, 我方僅單純提供代購服務, 服務內容可參閱『購買須知』。】

買方下單前皆需閱讀【購買須知】故我方皆已事先告知買方,網站進行之交易為勞力客製化給付的代購行為,所以網站提供的代購服務和商品,並不適用消保法之七天鑑賞期

2.若遇瑕疵,開封商品請存證

如收到瑕疵品,請立即於3日內拍照並私訊客服為您處理。

退貨通知成立後請於3個工作天內寄出,若超過則不受理,請於寄出退貨品項前確認欲換貨現貨品項,若無告知則不受理(包裹收到不會收件)

為避免有心人士蓄意破壞商品,若開封商品過程建議全程錄影。因避免有些惡劣人士,為了退貨而蓄意破壞商品,賣場出貨前皆有錄影檢查商品,切勿嘗試破壞商品,造成詐欺毀損...等刑事糾紛

3.以下狀況恕不在退換貨受理範圍:

  • 收到商品超過7日者。
  • 不接受以尺寸不合為由退換貨, 尺寸有疑問請參考尺寸表或私訊客服詢問。
  • 顏色認知差異、線頭外露、極小的汙點、勾紗...等等在國際驗貨標準皆不屬於瑕疵範圍。
  • 有明顯使用/下水痕跡,或因個人因素損壞造成髒污沾染粉底毀損,明顯異味...等。
  • 不接受因個人感官差異因素之退換商品(穿起來不適合、商品氣味等)。

*對此政策有疑慮者, 麻煩切勿下單*